THE SMART TRICK OF 按揭轉介指南 THAT NO ONE IS DISCUSSING

The smart Trick of 按揭轉介指南 That No One is Discuss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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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也可轉按,但貸款額最多只能借現有貸款額,不能加按套現、年期亦不能延長。

律師行知會銀行,銀行會將貸款交予律師行安排送交賣方,交易便告完成。交易完成後,銀行會於一個月內發放按揭的現金回贈。另外會寄上還款過程表,通知客戶每月供款之本金、利息及結餘等詳細資料

若所有轉按交齊文件後,通常兩星期至一個月可獲批,但律師樓需要約一個半至兩個月處理。

律師樓會聯絡業主簽訂樓契及按揭契。簽完後銀行會把貸款及按揭部份交予律師,代為轉交業主及原有的按揭機構。

按「立即申請」後,你即將轉駁至有關銀行網頁,記得填妥銀行申請表格才完成申請程序

律師樓會聯絡業主簽訂樓契及按揭契。簽完後銀行會把貸款及按揭部份交予律師,代為轉交業主及原有的按揭機構。

管理費

委託律師,協助進行轉按手續,律師會代為向前按揭機構提取樓契及進行查冊,一般情況下申請人須自行尋找律師處理有關手續,轉按律師費約為數千元起

到律师楼签署文件 按揭轉介指南 在交易日前,买家和担保人 (如有) 到律师楼签署按揭契据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

香港按揭證券公司已停止對「收入並非來自香港」的「按揭保險」申請,但除非申請人能夠證明本身跟香港有密切關係,如純粹由公司外派駐守外地,並向銀行或按揭證券公司提供證明,按證公司會視乎外派地點而再作定奪;或需透過書面聲明及關係證明,表示單位是給直系親屬(只限父母、配偶及子女)在香港定居,方可視為本地收入看待。

事實上,按揭中介與銀行的最大不同之處,在於前者不受金管局規管。監管缺乏,坊間自然出現一些立心不良的按揭轉介公司。使用這些聲譽薄弱的按揭轉介公司存在一定風險,包括:

所謂「自住」,按揭證券公司定出幾個要求。第一,在申請按揭保險時、提取貸款時及其後指定時間,均要簽署自住聲明及提供證明文件,未能符合自住要求,有可能會被要求清還全部按揭貸款。第二,如果購多於一人購入單位,按揭證券公司也要求在物業成交後,單位必須為借款人、抵押人、擔保人的主要居所。而擔保人亦只局限於借款人或抵押人的直系親屬或未婚夫婦。第三,若申請按揭保險計劃時已擁有另一個住宅物業,也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物業目前及日後的佔用安排。

如本人(等)接受任何一間由經絡介紹之銀行/金融機構貸款,本人(等)明白並同意經絡將會獲得該銀行之介紹費。

正因為針對一手新樓的「按揭保險」的申請較多制肘,故發展商也有提供一些付款優惠予買家吸引買家,但如提供的折扣額均會在合約中反映出來,銀行會用「合約價」來借貸,而非以「訂價」作為審批準則。如果有一些優惠,如「現金回贈」是在成交後才批予買家,該筆回贈也會計算並作出扣減,因此實質的按揭成數可能較相像中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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